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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享平台使用说明

用户在使用闽南科技学院文献传递处提供的文献时,必须遵守国家版权法的有关规定,对所传递的论文、图书复印件仅限个人学习、研究使用,不得用于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。
  读者要求传递的文献应为本人教学、科研或撰写论文所需,不得代他人申请原文传递。提交申请前请务必先查本馆馆藏资源。登录用户名为读者的借阅号(学号),初始密码为姓名首字母(姓大写,名小写)和身份证后六位组合。使用方法详见
 CALIS共享版馆际互借系统使用简介.ppt

访问途径:图书馆主页 – 馆际互借
  访问网址:
http://ill.calis.edu.cn/reader/index.html?tenant=a001280
  服务对象:暂只对本校教师和毕业班学生提供服务。
  提供文献:提供我馆未收藏的图书、期刊、会议论文、学位论文、报告、标准等文献的复制件。


收费标准

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费用由文献提供馆收取。

1. 高校范围内的文献传递

1) 一般文献:(如期刊论文、会议论文、图书的部分章节等)

文献传递收费=复制费+(加急费)

其中:复制费:¥0.30元/页(包括复印+扫描+普通传递);

加急费:10.00元/篇;

说明:普通传递包含email方式、CALIS文献传递、Ariel文献传递、平寄、传真和读者自取方式。若挂号、快递方式传递文献,还需加收实际发生的传递费用。

2) 特殊文献:(如古籍、民国文献、标准、报告等)

遵循文献提供馆的收费标准。

3) 学位论文

遵循文献提供馆的收费标准。

2. 高校范围外的文献传递

遵循文献提供馆的收费标准。

3. 馆际互借

遵循文献提供馆的收费标准。

4. 代查代检

文献传递收费=实际付出的费用+代查外馆文献手续费

其中:实际付出的费用为文献提供馆收取的全部费用。

代查外馆文献手续费:

1) 高校系统内文献:2/

2) 国内其他文献收藏机构的文献:5/

3) 国外高校或文献收藏机构的文献:10/

5. 补贴

1) 文献传递补贴

-- 新疆、西藏院校执行100%补贴,补贴上限均为100

-- 除新疆、西藏外的其他西部院校执行50%补贴,补贴上限为100

-- 非西部院校不提供补贴

2) 馆际互借补贴

-- 除向国家图书馆、上海图书馆以外的馆际互借,执行50%补贴

-- 国家图书馆馆际互借价格及CALIS补贴:

502C


-- 上海图书馆馆际互借价格及CALIS补贴为:

4D9F

* 说明:以上费用均含往返物流费、包装费、馆际互借服务费

联系方式
  电话:15396397956
  电子邮箱:17180266@qq.com




附件【CALIS共享版馆际互借系统使用简介.pp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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